为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三教〔2021〕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8年4月28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户籍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身体健康,能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5.报考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等专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设A、B、C三岗,A、B岗招聘人数均为17人,C岗位招聘人数为16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A、B、C三岗是平行岗),且分别按A岗、B岗、C岗确定面试对象和体检对象。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2024年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学历、专业等>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收取考试费50元。本次招聘笔试共两个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100元。
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3.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以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为50分,技能测试为5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同一岗位按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2.薪酬待遇:劳动合同制教师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另成体系。工资结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基础性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基本工资和基础性工资分别结合学历、工龄、职称(聘用岗位)综合确定,建立增长机制,根据变化每年一核。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一)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二)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恶意报名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栏目;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09(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