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人员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开放大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是我国第一所以广播函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远程教育高等学校。在6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全民学习”为宗旨,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建设“三基地一平台”,即全市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高品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示范基地、高水平社会培训项目孵化推广基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努力成为天津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学校现有在校生5.2万人,教职工200余人;累计开设9个学科门类80个本、专科专业,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40万人,开展社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5400万人次。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4年2月19日起,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内高等院校自设学科(专业)或境外留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报名第一日为2024年2月28日,“45周岁及以下”即是指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9.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正处于相关处理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现役军人。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才可报名。
10.有其他政策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确定报名截止时间,并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sc@tjrtvu.edu.cn,主题为“姓名+‘竞聘’+招聘岗位名称”,如:“张明竞聘工程造价专业教师”),附件大小勿超过10M(若附件较大,可拆分为多个邮件发送,并在邮件名中注明顺序号),包括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
(1)《天津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声明栏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全部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
(5)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印章;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该段工作经历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证明(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9)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原件的扫描件;
(10)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反馈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三)考核
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谈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官将由校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和要求于考核前5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试讲和面谈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保留1位小数。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面谈成绩×40%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低于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及定向生、委培生须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成绩发布后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由于个人原因(妊娠期原因除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1.岗位实践。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拟聘部门进行实岗考察,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外调政审。考察期间,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开展政治审查和档案核查,主要了解应聘者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表现、职业道德等情况。对曾发生学术不端、违反职业规定或者师德失范等行为的,考察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与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因特殊情况经书面申请且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原则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逾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的“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该岗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职业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学校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或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另行通知,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3673984,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2-23672094,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或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附件1:天津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副高或博士岗位).docx
天津开放大学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