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速录员)5名,岗位职责主要为协助法官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间出生);
5.户籍范围:金华市(含县、市、区),以报名之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5日-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兰溪街210号婺城法院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9133920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二)考试
考试总分100分,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岗位技能测试环节(满分50分,合格分35分)。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等。
2.面试环节(满分50分,合格分30分)。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思维认知、性格特点等。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任一环节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婺城区政府网站、金华人才网(https://www.jh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法院编外工作人员。
三、其他
1.薪酬待遇请咨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9-89133920。
2.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
婺城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0579-89133790
婺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79-89133890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