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第一阶段招聘工作已经结束,因部分岗位未能一次性招满,现进行第二阶段的补充招聘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招聘公告中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招聘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才能聘用上岗,如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岗位所需的资料:(1)本人简历;(2)身份证;(3)本科及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在学信网查询的认证报告),本科和硕士成绩单;(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将上述材料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发至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bsyrsc2023@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部门+岗位名称字样”(如:张三+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1)。特别注意报名文件应包含《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否则报名不成功。
2.报名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中午12:00。
3.联系电话:027-87378207,联系人:彭老师
(二)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排列,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岗位招聘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内容,满分60分;结构化答题满分40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数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时间、地点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察中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准入查询。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我院官网发布拟聘用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