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定日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主厨1名,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职业素质,作风正派,遵守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报名时需提供健康证明;
3.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集体食堂从业经营经验者优先,需要具有较好的烹饪技术(擅长各类川菜、面食、早餐、摆盘);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工作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遵守单位食堂管理。
三、工作内容
准备一日三餐(单位工作人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双方同意可在第二年续签。具体工资面议。
五、报名方式
1.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前往定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二楼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或体检报告)、从业资格证(或厨师证)、曾从事主厨岗位的用工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对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试菜,所试菜品由我院就餐干警进行无记名评分,得分最高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联系人:朋毛当知、格桑卓嘎
联系电话:15728925000、13518901104
定日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