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价格认证中心(人防信息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明区价格认证中心(人防信息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价格咨询、信息化建设、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8.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9.招聘公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3日9∶00至20日16∶00
网上报名后无需前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详见附件1),并上传职位所需资料(具体详见附件2)。所有证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发送到gmfgj@gaoming.gov.cn。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16∶00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
3.发送面试邀请。报名确认成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2月13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网络邮箱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招考以面试方式进行,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面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成绩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委编办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按照聘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按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研究决定后报区委编办审批。
八、其他事项
1.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试的有关事项只会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此敬告各位报考者,切勿轻信招考虚假信息,请谨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欺诈。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7-8866250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价格认证中心(人防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