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景洪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现面向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考调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调人数及范围
面向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选调1名,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景洪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现聘管理岗位报名人员,需签订自愿转为专业技术岗承诺书。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
3.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达县(市)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日。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首年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考核合格)。
5.年龄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过的人员;
5.现所在编制单位或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不同意办理相关调出手续的;
6.在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报名地点:景洪市审计局办公室(景洪市景亮路9号)。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景洪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2023年景洪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景洪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
(2)聘用合同;
(3)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由选调工作组负责。工作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岗位裁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岗位取消情况于2023年12月19日18:30后在景洪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试重点考核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审计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后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因人员放弃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考察和体检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选调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景洪市审计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取消招用资格。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有关信息通过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景洪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确保报考时所提供的通信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有关信息或通信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咨询电话:景洪市审计局办公室张耿西,0691-21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