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在蓬安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通过蓬安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蓬安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并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蓬安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蓬安县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2。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8:30: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蓬安县人社局二楼大厅(蓬安县相如镇凤凰大道二段89号)。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蓬安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蓬安县卫健局对报名考生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蓬安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engan.gov.cn)公布。
(三)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采取先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考核人员;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5的,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业笔试总分为100分,有专业笔试的岗位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专业笔试的相关情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面试通知书领取:资格审查和专业笔试结束后,面试通知书领取名单及时间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布。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蓬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engan.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engan.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607626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0817-8631719
监督电话:蓬安县纪委监委0817-86303810817-8629232
附件1.蓬安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2.蓬安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