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继续补充一批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69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3年10月23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ishu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以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实际取得的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含全日制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10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泗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见附件2)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急需紧缺岗位,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审核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3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9:00-11月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3年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