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留置看护队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接警员)
留置看护队员2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警务辅助人员: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留置看护队员: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四十五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警务辅助人员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留置看护队员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女性辅警(接警员)要求吃苦耐劳,值夜班,熟悉电脑操作和湖口本地方言。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7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2023年招录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4室(三里大道上埠路35号)。
4.资格审查。由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
笔试、面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三类题型,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等,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男性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相加计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湖口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填写《湖口县公安局招聘人员政审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看护队员出现空缺情况,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务合同,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留置看护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共设置两个岗位,如其中一个岗位未招满,招聘单位可在另一岗位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3000元左右,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保障待遇,缴纳五险一金,通过试用期后,拟定层级,按相应层级发放工资。其他福利:通讯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人身意外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留置看护队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基本岗位津贴660元/月、执勤看护津贴60元/天、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通讯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人身意外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录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管理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六、监督方式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或者移交县有关部门处理。
七、回避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18720279207(工作时间)桂警官
此公告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湖口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