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经济工作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二、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录用人员的义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4.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新闻宣传报道,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实践经验。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总工会(佛山市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二楼208室),联系电话:82250642,邮箱:wanghw@fftu.gov.cn。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佛山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原件一式一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提供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
(四)资格审核:市总工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以公文写作为主,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的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佛山市总工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批准录用及薪酬管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薪酬按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