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4人,限男性;协助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执勤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基础;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参加交通协管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明显身体缺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诚信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按附件报名表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须自行将报名表及应聘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邮箱:lewenrenliziyuan@aliyun.com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
4.线下现场审验: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C08室进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包括:
(1)《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1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验证有效期内)。
(5)本人相关专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事项及要求: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岗位条件,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审核由江西文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考试时间:2023年8月9日
(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5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
(三)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江西文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六、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江西文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及其后续程序。
2.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3.工作人员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参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即辅警)同等岗位薪资水平,确定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对触犯刑法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02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