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规定,为促进我院更好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孤残儿童保障工作,九江市儿童福利院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儿童福利院基本情况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系全省最早建成的集儿童抚育、医疗、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孤弃儿童福利机构。隶属九江市民政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接收辖区内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各类残疾儿童、孤儿、弃婴、弃儿等服务对象,并提供生活抚育、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安置等服务。我院始终秉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理念服务儿童;2013年6月被省民政厅确立为全省孤残儿童(脑瘫)康复示范基地;2018年5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2021年被九江市残联确立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院内设施建设及儿童养、治、教、康、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成为全省的一面旗帜和标杆,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九江市儿童福利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
1.社工岗(试用期1个月)。
2.儿童保育员(含爱心家庭,试用期为2个月)。
3.护士(试用期为1个月)。
4.消防安全操作员(试用期为1个月)。
四、工作内容、薪资和工作时间
(一)社工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从入院到离院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2.工作薪资:月工资2800-3500元,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二)儿童保育员: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养育服务(服务模式面议)。
2.工作薪资:月工资2250-3900元,工作期间包吃包住,购买商业保险(符合医、社保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1)、上26天休4天;(2)、上15天休15天;上1天休1天。
(三)护士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2.工作薪资:月工资3000元,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四)消防安全操作员:
1.工作内容:根据消防安全部门要求,落实值班值守等制度,维护院内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
2.工作薪资:月工资3000-4300元,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五、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无不良嗜好、传染病及犯罪记录,有儿童养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能力突出、条件匹配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社工岗、护士岗应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消防安全操作员应具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六、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试用期满后由单位统一报销)。
七、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792-8992866,15779831333,198806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