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驾驶员2名
(一)岗位职责
驾驶员主要从事警用车辆驾驶及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台州户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准驾车型为B1以上驾照,安全无事故驾驶2年以上;
(5)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13室(椒江区云西路233号),联系电话:88108109;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察录用及其它
经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测试驾驶技能后,由医学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择优录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台州市椒江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薪酬待遇面谈。
二、审判执行辅助人员7名(含1名档案管理员)
(一)岗位职责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台州户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档案管理专业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13室(椒江区云西路233号),联系电话:88108109;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察录用及其它
经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由医学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择优录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台州市椒江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