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来宾市统计局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专科(含)以上学历优先。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擅长公文写作和数据分析,年龄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有企业统计、会计相关工作经历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2500元/月执行(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填写《来宾市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lbstjj@126.com(邮箱名请注明姓名)。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每个岗位按1:6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我局进行复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考核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聘用: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秋芳;联系电话:0772-4278800。
来宾市统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