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化州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1名。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学历须为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档处理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
6.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原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并确保在入职时办好原单位离职手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的方式报名。邮箱报名地址:s7312759@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司法局招考+姓名;现场报名地址:化州市民安路88号化州市司法局四楼人事警务股,电话:0668-7312759。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化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④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按时到单位工作,由司法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受聘用人员须服从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2.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聘用
1.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2.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人选。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工资,月薪3500元(含社保)。
四、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本公告由化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化州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