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保业务辅助处理岗位6人,工作内容为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经办。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文字编辑软件或WPS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有相关社会保险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曾参与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hlsbfzx@126.com。《报名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
咨询电话:5151626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
本次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录用。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黑龙江省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薪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薪资按月发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自网上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3.最终解释权归经开区社保受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