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国省冠军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1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横山区户籍或生源,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落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获得全国冠军奖项的可放宽至45周岁;
3.国家级、陕西省级冠军退役运动员;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直接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sq20230613/login)(也是打印准考证入口)报名。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考生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应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18时;
2.资格初审:2023年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24时;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2日8时至6月24日8时。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24日上午8时30分,横山中学(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sq20230613/login)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面试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10分钟,主要测评要素为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
(六)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聘用期内考取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者,须办理解聘手续。
(二)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咨询电话:0912-7619622(工作时间)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