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基层治理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全省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辽源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50名,其中龙山区26名,西安区24名,岗位设置均为社区治理专干。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应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6.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3年6月13日为准。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专干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由龙山区、西安区人社部门现场进行。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26日两天,每天早9时至晚16时。
龙山区岗位审核地点为:龙山区人社局(龙山区滨河南路益阳街28号)
西安区岗位审核地点为:西安区人社局(西安区东旭街155号)
(二)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治理专干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张贴近期证件照。
3.岗位所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手写姓名及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
5.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审核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公告内岗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但可兼报《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公告》中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回避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如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时,视情况决定加试形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并由两区人社部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参加考试,并需缴纳面试费用,标准为80元/人(自备现金)。
(三)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加试成绩不作为成绩计算权重,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四)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成绩。报名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相同的,视情况采取适当形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考试成绩产生后,在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工作岗位选择。
(六)选岗工作由两区组织。考生现场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工作社区。工作地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七)选岗人员成绩相同的,由工作岗位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分别由两区人社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照选岗结果安排到相应社区(村)工作。
(三)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及落编手续。安排到所聘岗位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范管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平台
“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
辽源·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jllydj.gov.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龙山区人社局:0437-3166890
西安区人社局:0437-3167311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监督举报电话:0437-331570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一科)
0437-3319660(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437-316886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1: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招聘基层治理专干报名表.doc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