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6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能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6.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23年5月23日16:00)
应聘者登录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ecriut@163.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联系电话”(如:张三-应聘教学秘书岗位材料-12345678900)。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1)《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1.姓名-报名表”(如:1.张三-报名表);
(2)《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2.姓名-信息表”(如:2.张三-信息表);
(3)个人简历、个人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预毕业证明一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含所修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此类材料电子版需按顺序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3.姓名-个人支撑材料”(如:3.张三-个人支撑材料)。
2.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24日
地点: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一楼大厅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现场确认审查具体安排将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
(2)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6)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
(7)预毕业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修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8)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
(9)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仅具有工作经验者提供);
(10)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在招聘条件中提出的,需要提供);
(11)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人数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异议、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大连民族大学工作,教学秘书岗位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大连民族大学周老师0411-87653537
赵老师0411-87656029
其他业务咨询: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景先生0411-65891611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微信、电子邮箱、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或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个人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招聘条件一览表-发布.xls
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发布.doc
附件3: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发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