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国资委。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2020年-2022年学校连续三年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获评A等。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校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出台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待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校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师资、管理、条件、社会服务五个一流,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正高级岗位工作人员2人,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正高级、副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8.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开始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其中所学专业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关系参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
(三)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段随时接受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次集中组织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121.250.80.14:8078,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招聘系统中上传;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3)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5)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学校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本次招聘通知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根据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及高级岗位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答辩和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本次招聘分批面试时间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征求原单位纪检机构意见、查询个人信用、核对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执行淄博市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3182716/0533-84077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533-840728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101室
邮编:2564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