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区域内省级事权的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工作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等程序。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注: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截止2023年4月17日。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招聘实施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7:00(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报名入口。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网络初审。初审有问题时,将及时与报考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报考人员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4日(周四)9:00—5月12日(周五)24:00登录苏州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打印《笔试通知书》,因不查询造成的后果自负。
4、笔试。
考试科目:环境监测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素质,共100分。
笔试参考资料:专业知识主要参考资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5、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告栏公布分数线(含)以上笔试成绩,考生也可在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分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告栏内(竹园路8号B栋一楼大厅)公布。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现场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现场实操内容如下:现场监测岗为废气污染源现场登高作业实操;水环境监测岗为现场制图实操;生态监测岗为水生生物采样操作;实验室分析岗为水质分析实操。
②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苏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岗位、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与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七、薪资待遇
拟定薪资7万-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税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薪酬按照《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八、政策咨询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2-68338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2:45-17:00。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该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8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