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犯罪记录及其它政治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公安局官网(http://csga.changsha.gov.cn/)公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2023年4月1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投递至指定邮箱1271151289@qq.com(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等),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八、笔试
1.笔试时间定为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定为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考生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前20分钟到场。
2.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3.本次考试不制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体检
1.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十、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问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18900766357
十三、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纪委:0731-8258762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公安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