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负责医保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规定标准。
(二)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三)在市四区范围内居住。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四、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本人《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到奈伦国际B座8楼815室。
联系人:任雅欣联系电话:5181350
五、补贴标准
(一)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呼和浩特市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自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