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叙州区统计数据分析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名额
招聘见习人员2名,见习期限为12个月。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所有相关责任自负;
(6)专业不限。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4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统计局办公室(208室)。咨询电话:0831-6615101;电子邮箱:690452448@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一份;本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宜宾市叙州区统计数据分析中心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将以上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690452448@qq.com)
4.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叙州区统计局组织人事干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宜宾市叙州区统计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拟聘见习人员。
(五)公示。
确定拟聘见习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市叙州区统计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待遇及管理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200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见习协议。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见习协议的,协议终止。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统计数据分析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宜宾市叙州区统计数据分析中心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