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0号)规定,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性别、年龄及学历要求
1.安保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性,年龄18—50周岁。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1.0以上,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
(3)复转军人优先。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2.保洁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女不限,年龄18—50周岁。
(2)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
(3)具有保洁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女满40周岁,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讲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传染疾病,无家族精神性疾病遗传史。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安保人员要求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门卫保安人员:2人。
2.保洁员:2人。
(二)工作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工资:
门卫保安人员:月薪22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保洁员:月薪16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二)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聘(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完成常规体检后需提交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
八、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九、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佳云
联系电话:0876-3016212,147696793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