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近期交办的创城工作任务,保障太子河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解决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急需辅助城管执法人员问题。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2人。根据工作需要,从事辅助城管执法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招聘12名工作人员负责辅助城管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辽阳市户籍;
6、性别、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或中专学历即可,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必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纹身、刺青和非手术性疤痕之一的;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到3月21日。报名地点: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振兴路126号)三楼办公室。报名电话:0419-2268589。(周六周日休息)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3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环节视具体报名数量决定,报名数量达到招录比例1:1.5以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比例1: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外貌形象、气质和岗位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加分项。退役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学历高者。
五、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政审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招录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弃权者,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录用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中介机构实行派遣上岗,合同期限为二年,二年后根据人员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执行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实发1500元,缴纳五险一金。
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