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快人才集聚,建设共富庆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招聘计划共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3年庆元县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5.符合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其它规定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人数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陆庆元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qy.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其它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
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未能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需提交《庆元县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证件电子稿,报名资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发送至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qyrczx2006@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以“报名单位+姓名+专业”命名。
(3)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
②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③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qy.gov.cn/,公示公告栏)。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012571
监督电话: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0578-6211399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