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等综合监测预警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8.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月23日至3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tj.gov.cn)发布。
五、报名、缴费与网上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6: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笔试费用为90元,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3月23日9:00至3月25日9:00,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5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4.公布成绩。4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现场资格复审。4月6日9:00至4月7日17:00进行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3.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缴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为45元,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和下载,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4月15日,详细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谈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备案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8051867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051712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