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在外人才回莱,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度莱州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莱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莱州籍(籍贯或原户籍、出生地为莱州)或直系亲属(含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在莱州工作生活(或有莱州常住户口)的外地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公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回莱工作: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按提出申请时间计算);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政策以及其他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
7.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转任、调配政策的人员;
8.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将个人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并电话告知,邮件名称统一为“XXX(姓名)—域外人才回莱”(原件及复印件在组织考察时现场提供)。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其网上认证;
(4)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证明符合回调关系人员的户口簿);
(5)相应资格资质证书。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排列原色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进行报送,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报送莱州市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送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莱州市委组织部、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个人提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3.考察比选。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资格条件、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及任职回避等情形。同时,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察政审。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莱州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
5.确定岗位。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对口、职能相近、任职回避等原则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确定单位岗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提出申请。
2.回莱工作人员须服从莱州市组织人社部门的安排。
3.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保障。
4.本公告由莱州市委组织部、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535-2222065
邮箱:lzs_zzbgwyglk@yt.shandong.cn
2.中共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5-2222631
3.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35-2222633
邮箱:lzs_rsjgwyglk@yt.shandong.cn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