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招聘岗位专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报考人员高考时其户口应在新晃侗族自治县。
8.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2022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允许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8.本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9:00-12月25日12:00
(二)报名网站: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
(三)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页面“网上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需要(准备)上传的材料如下:
1.《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学历(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与岗位计划用人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月5日9:00—1月6日17:00。
(五)网上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考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如有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内容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上自行下载打印)。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
2.报考限新晃户籍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5.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6月31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十一、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落实,请考生随时关注新晃侗族自治县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二)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
(三)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22380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纪检组0745-6225367
附件:
1.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docx
2.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