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惠阳区会计核算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惠阳区会计核算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11月25日下午5: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附件4的二维码进入“惠阳区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惠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使用说明》)
3.报名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预审,区人社局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频道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4.年龄的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止。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初定于2022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官网公告),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
3.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
4.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频道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若有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①面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
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④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考察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由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据实出具考察报告,经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单位党组审核盖章后报区人社局。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报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区政府网人社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频道发布公告。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服务期规定
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间交流。
(五)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事业股咨询电话:0752-3768311;
区机关事务局咨询电话:0752-3371819;区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752-337709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监督单位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52-3768936
(六)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2年惠阳区会计核算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