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针对我区“三支一扶”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从沙市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沙市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为:沙市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1名,沙市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最低服务期限5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沙市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省“三支一扶”办派遣到沙市区服务,于2022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20届期满生),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目前未入编的人员(曾经入编,后期辞职或辞退(解聘)的不在招聘范围)。
备注:入编是指通过考试考核等途径被录用(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滨湖路34号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201607)。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支一扶”服务协议、“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2022年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4.资格审查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2020年11月9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条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服务期间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工作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举报和没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从全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公开考核聘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201607
附件:2022年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