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12月12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国资委网站(http://www.sasac.gov.cn),下载并填写《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职位代码。
应聘人员随报名表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一)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笔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聘人根据通知,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笔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携带指定证件材料至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个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0992。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附件:
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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