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后出生);
5.符合《2022年7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邗江中路119号,扬州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316办公室)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0514-87954709。
张女士,电话:0514-80979888。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律参照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中的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关情况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http://kfq.yangzhou.gov.cn/)公布。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报考费用,对因故核减的岗位予以退还报考费用。
(四)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数的50%。
笔试内容:驾驶基础知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笔试通知书上规定的笔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以下简称“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笔试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分驾驶技能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01岗位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02岗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http://kfq.ya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及公积金。享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支付违约金,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或离岗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9890。
五、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7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7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7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