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3名,详见《阿尔山市2022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
3.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箱详见《计划表》):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阿尔山市2022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6)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岗位聘用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资格初审工作按照“随报随审”原则,对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候。
2.地点: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6张;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复审结果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复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1.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3.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公示。按照应聘人员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的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前,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引进人才,由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
4.所有引进人才均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阿尔山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向阿尔山市以外调动,可在市内流动。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影响评估。因健康原因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评估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82-2773806
监督举报电话:0482-2773807
附件1:阿尔山市2022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阿尔山市2022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