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3名医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迪庆州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4年7月-1986年7月),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限迪庆户籍岗位(必须是迪庆户籍!对生源地不作要求),户口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确定为2022年6月30日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违纪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24日17:00(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投递简历时间为准)前,请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学位证、《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亲笔签字按手印)、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如有)、报考护理和检验岗位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户口本扫描件以及其他相关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发送至迪庆州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投递简历命名“报考岗位+姓名”,由人事科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报名邮箱:857085204@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3339713988792824
联系人:迪庆州人民医院人事科张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通过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小时。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告通知。
2.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不设开考比例,1:1比例的岗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3.所有应聘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http://www.diqing.gov.cn)公开公布笔试成绩。
5.研究生临床医生岗位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州人社局和州卫生健康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开具学籍证明)、学位证、《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如有)、报考护理和检验岗位的考生还需要准备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关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提供证件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告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公告、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2.面试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以问答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自愿放弃申请书》,否则视为违纪人员。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在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考生优先确定为面试人员。如仍存在同等条件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4.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岗位,面试分须通过60分(含60分)的最低分数线方能拟定为体检人员。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1:2以上的,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在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员。如仍存在同等条件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6.研究生临床医生岗位无论报名人数是否达到1:2,面试分须通过60分(含60分)的最低分数线方能拟定为体检人员。
7.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http://www.diqing.gov.cn)公开公布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对象,统一到迪庆州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1.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招聘资格,并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公告、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七)公示与聘用
1.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一经录用,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八年。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录用后,由医院统筹安排委派规培。聘用人员需在入职两年之内取得相应的初职资格,否则将作解聘处理。
3.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包括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试的),一经录用,给予一次性工作安置补助2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试的,一经录用,给予一次性工作安置补助10万元。本科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包括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试的),一经录用,给予一次性工作安置补助10万元。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迪庆州人民医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通过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迪庆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五)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所签的《诚信承诺书》。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迪庆州人民医院人事科0887-8233397
联系人:张老师13988792824
(二)监督电话:迪庆州人社局0887—8226003
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三)本次招聘相关的其他公告后续也将发布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请广大考生关注查看。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迪庆州人民医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边境县市区旅居史人员,除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外,须在考试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其他人员须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与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进入考点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根据第一条要求出具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迪庆州人民医院。
(十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迪庆州人民医院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2年7月7日
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州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