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推动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6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1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服务满半年及以上指任综合网格员时间在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的);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5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表彰(表扬)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笔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和面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考:
1.7天内有国内疫情A类地区或B类地区中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省指挥部对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按A、B类分类)。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
4.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
5.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无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附件2: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