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卫生人才资源双下沉”工作要求,加大基层卫生人才配备力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文件精神,我市2013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市2013年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农村社区医生分别为临床医学专业6名、预防医学专业2名,委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专科层次的农村社区医生(临床医学专业)3名。
二、招录与招聘:
2013年,我市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农村社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市户籍生源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确定上线考生名单。市卫生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市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市卫生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上报。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后,录取名册报市卫生、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三、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学费等费用,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就业与待遇:
201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卫生部门商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其它
填报志愿等其它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http://rjxy.wzmc.edu.cn)、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网(http://www.zcmu.edu.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hc.cn)了解。
永康市卫生局永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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