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系隶属省政府、归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为充实我局干部队伍,完善我局干部结构,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拟在各市县直属管理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户籍不限,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考岗位、人数及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岗位人数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外,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及工资福利待遇。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在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日8:00至5月1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考生也可以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首页http://gjj.hainan.gov.cn/进入报名系统。
1.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点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浏览”→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有关材料(以JPG图片的格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拟毕业学校院系公章的证明(证明见附件2)。留学归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片;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我局视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其相关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2年5月1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于2022年5月11日17:00前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5月11日17:00准时关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后续笔试公告及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限时方式,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写作等内容,专业测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届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后续面试公告及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我局视综合情况择优选择。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另选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弃。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工作执行人事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66532637;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纪检监督电话:66516771
附件1:《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岗位人数分配表》.xlsx
附件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