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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时间:2022-04-16 14:06:2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金平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金平县人民医院校园公开招聘2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2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参加此次校园公开招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校园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金平县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止;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及金平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在金平县人民医院(地址:金平县金河镇广街路22号)进行现场招聘。此次招聘如因疫情变化导致考试时间及地点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12:00时止(以指定邮箱收到信件截止时间为准)。符合此次校园招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金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jpwjjrsg@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将相关证书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文件,与视频资料(MP4格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报名投递邮箱:

(1)《金平县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6)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若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7)在校期间有关获奖证书和实践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

(8)个人简介视频资料(包含自我介绍、专业学习简历)考生录制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单机位正面拍摄,画面清晰、语音清楚、中间不得剪接;

(9)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视频资料(按以上要求录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报名投递邮箱。

3.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8:00开始。考试地点:金平县人民医院(地址:金平县金河镇广街路22号)门诊楼6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2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招聘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考试当天,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云南省内25个边境县(市)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考生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9.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0.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73—3041459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

0873—5227561(李老师)18087309285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金平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5225890(李老师)13988094047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

附件1:金平县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3:金平县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声明: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作者: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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