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计375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50个。详见牛泉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岗13个,人员需求13人。
岗位职责: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文化宣传;就业政策宣传;开展扶残助残、互帮互助、就业服务、治安联防、安全应急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2)社会治理岗12个,人员需求12人。
岗位职责:掌握网格内基本信息,从事社情民意收集、社区管理和服务、安全应急、治安联防、文明劝导、卫生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综合类:人居环境综合管理岗,开发岗位322个,人员需求322人。
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负责区域内环境整治、卫生防疫、村容村貌、长效保洁、护林绿化、森林防火、禁烧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公共服务综合类:养老服务岗,开发岗位28个,人员需求28人。
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认真做好“幸福院”日常服务、扶残助残、托管服务等方面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1900元/月,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计算综合时长,其中,人居环境综合管理岗、养老服务岗76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8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填写报名材料。
(2)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8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街道(镇)、村(社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审核公示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街道(镇)发布聘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后,各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六、其他
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咨询电话:75707730
莱芜区牛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