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精神,为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2020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临床岗位2个(4人),招聘单位:施甸县人民医院(3人)、施甸县妇幼保健院(1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及其以上高校毕业生(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志愿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专业放宽至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且学历要求不在限定全日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具体如下:
1.发布公告:2022年3月25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17:30。
邮箱:sdxwjjrsg@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5-8127548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每学年的《学生成绩档案表》、各类获奖证书及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时提交材料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报招聘小组审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档案成绩优异人员:(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外语水平;(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封闭完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实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75分(含75)以上为合格。面试由5位面试考官打分,取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最后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则加试一题。加试题分值10分,加试成绩纳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确定为签约对象的,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用人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资格复审: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九)体检: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考察: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施甸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九、防疫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六)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面试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