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专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满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8:00。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755-2102313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专辅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及以下学历可不提供);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7.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上述1、5、6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拍照上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初审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符合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马田街道办事处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七)本公告由马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