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水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各类文字材料撰写、新闻信息编辑;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登记业务;负责前台咨询、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策划文明婚俗活动等。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Word等office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各级人事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3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提交《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等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smzj@ss.gov.cn,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由区民政局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不少于9名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届时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现场审查的人员,其他人员将不作通知。
(三)面谈。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与调剂补录。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组织考察达标的拟聘人员,三水区民政局将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本科:年薪约6.2万元;大专:年薪约5.9万元。
以上薪酬均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年终绩效等等。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聘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谈前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谈。
招考期间,开通报名咨询热线。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7-87700313
戴小姐,电话:0757-8770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