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科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科学馆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二)要求文化程度为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具有三级或以上的维修电工职业资格,5年以上电力设备维修工作经验;
(三)周末、法定节假日要上班,夜晚需值班巡查。
(以上年龄和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时间,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佛山科学馆新馆4楼,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华康道3号,联系电话:82234803、29398752,联系人:陈小姐、林小姐。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或居住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及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接受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佛山科学馆事业单位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