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14人】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5号)规定,经研究,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4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范围及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云南省范围内财政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遴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计遴选14名。其中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遴选5名,宣威市第二人民医院遴选6名,宣威市中医医院遴选3名。
三、遴选条件及各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性质必须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13日);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明;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宣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遴选的日常工作。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公告,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605室(云南省宣威市龙堡中路6号)。
4.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2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电子版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年度履职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明(附件4);
(8)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和执业从业资格、职称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报名人员不再进行调剂。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专业技术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8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身份证到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605室(云南省宣威市龙堡中路6号)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方案经宣威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核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7天。
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工龄长者优先。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结构化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开始前向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若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再次组织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宣威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
遴选对象须服从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组织、人社部门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宣威市纪委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
手机:13577377688
咨询电话: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0874-7206783
手机:13408717618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