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通州区平潮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6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8〕66号)等文件精神,平潮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且长期居住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社会治理工作做出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手机app。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3号楼306办公室。
3.联系电话:80607015。
4.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填写《平潮镇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研究决定。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由镇综治办(网格办)安排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综治办(网格办)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及待遇
1.社区工作者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管理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通州区相关文件执行。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607202。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0607012。
附件下载:平潮镇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