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昆山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9:0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民活动中心办公室(昆山市亭林路108号综合楼3楼办公室2)
4.咨询电话:57160577
三、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含3人)将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1.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体育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本市关于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辅助性岗位速录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160577
监督电话:57160081
本简章由昆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17年昆山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