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热爱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分配;
2.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昆山户籍;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5.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2017年昆山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 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自己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2. 应聘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昆山籍)、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如有其它各类专业资格或荣誉证书的也可一并提供。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6日(9:3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48号银河大厦昆山市司法局10楼政工科(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对面);
咨询电话:57507622。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交予报名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司法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 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考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57511532。
本简章由昆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昆山市司法局
2017年8月31日